請問想要在云巖區舉行業主大會,需要符合什么條件,還需要哪些手續和資料?
【貴陽市云巖區住建局】
一、舉行業主大會條件
根據《貴州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區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舉行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一)交付使用的房屋專有部分面積達到建筑物總面積50%以上;
(二)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50%以上;
(三)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滿兩年且交付使用的房屋套數達到總套數25%以上;
(四)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內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即將屆滿。
建設單位應當自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條件具備之日起30日內,將房屋交付使用情況書面報告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予以公告。
二、舉行業主大會流程
第二十二條 符合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條件,業主書面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成業主大會籌備組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會同縣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組。業主大會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代表、居(村)民委員會代表等組成,人數應為7人以上單數,其中業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籌備組總人數的1/2,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I備組成員名單及基本情況應當自確定之日起3日內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決定下列事項,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的,由業主委員會依法辦理:
(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三)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經費以及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工作補貼;
(四)實施委托管理或者自行管理;
(五)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六)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性活動、處分共有部分;
(九)業主大會依法決定或者管理規約依法確定應當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
決定前款第六項和第七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貴陽日報融媒體實習記者 高晨暢 /實習生 張淳凡
編輯 王欣 /編審 李楓 /簽發 蒲謀